铜川中院荣获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6-14 13:10:08 阅读量:

 

铜川中院荣获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通讯员 王毅宁

6月12日,在铜川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暨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铜川中院被评为“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铜川中院荣获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9年,全市法院在省高院监督指导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务实笃行,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态势。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0572件,其中新收9896件,结案9975件,同比分别上升14.14%、10.93%和15.67%,结收比达到1.01,位居全省法院第二位。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920件,其中新收1780件,结案1863件,结收比达到1.05,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位。

全市法院先后有12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4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胡振华法官荣获“国庆70周年纪念章”。常连力法官被最高法院、人社部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并作为全国法院两名代表之一在最高法院作了交流发言。耀州法院泥阳法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并受到通报表彰;被省委政法委授予2019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2018年至2019年度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度执法办案考核优秀单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铜川中院将继续集全院干警之力,再接再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新时代铜川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责编:高宝祥

总编辑: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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