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5-18 13:04:49 阅读量:
2020年5月14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杜豫苏副院长一行六人来碑林法院调研指导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及“双进”专项工作。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涛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调研。
座谈会上,张琳明院长汇报了碑林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及“双进”专项工作的实施情况。他指出,今年以来,碑林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积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规则体系,全面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已制定碑林法院《进一步完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4部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及《特邀调解工作规程(试行)》、《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诉讼服务中心制度汇编,从制度上挖掘潜力、提升效能。同时根据党中央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决策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严格落实“六保”任务,制定该院《劳动争议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施方案》,并确定多项关乎民生的案件类型为调研课题,“稳就业、稳金融、保民生、保市场”,着力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复工复产及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杜豫苏副院长对该院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及“双进”专项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碑林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方向准、思路清、力度大、步伐快、举措多。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杜豫苏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更深、更细、更实地推进类型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重点抓好劳动争议、医疗损害、金融借贷、建设工程、交通事故等类型化案件的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要同步推进简化裁判文书改革探索工作,进一步细化区分要素式裁判文书、表格式裁判文书、令状式裁判文书的适用范围等,繁案精写、简案简写,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在诉讼中的获得感。三是要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汇报沟通工作。碑林法院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改善”,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碑林模式”。四是要积极培育多元化解纷化解力量,不断创新完善机制。要加强对特邀调解主体的指导培训,积极搭建工会调解、社区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化解纷化解平台,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
下一步,碑林法院将及时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积极解决新形势下产生的问题。碑林法院有信心、有决心在做好审判工作、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丰富和积累经验,取得繁简分流工作的新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碑林经验”。(文:孟娇/图: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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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