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13 10:48:47 阅读量:
“被告终于主动拆除了在土地上的非法建筑物,使我们公司能顺利将土地交付给乙公司,避免了公司将承担高额的违约金。”“我公司投资建设了一个重点项目,开工迫在眉睫,现在被告拆除了非法建筑的房屋,我们终于可以进场施工了!”“几年了,我终于拿到了几十万元的劳务报酬,我从心里感谢法官!” 一起两个企业起诉一村民的土地排除妨害纠纷案调解并即时履行后,原、被告双方向承办法官由衷地感谢到。
原来,白河法院受理了一起两个企业起诉一村民的土地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甲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后被告擅自在该土地上非法搭建钢架结构棚子等非法建筑物,原告甲公司多次要求被告拆除未果。加之甲公司又将土地转让给乙公司拟建设一本县重点项目,建设日期日益临近,但被告一直阻拦,甲公司无奈起诉至法院,后乙公司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后,从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保护了企业产权。同时通过审与执的巧妙结合,不但使被告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三天内主动拆除了长达四年的非法建筑物,使该县的重点项目工程能及时开工建设,也将被告与甲公司此前的一个劳务纠纷执行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起案件只是白河法院在“依法保护企业产权,服务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仅2018年上半年,白河法院受理全县涉及企业的案件共计237件,标的高达5557.62万元,涉及商贸、服务、金融、保险、交通、建筑等各行业,既有国有、集体企业也有私营企业,通过审判优化了营商环境,使一批企业全力投入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中。
近年来,白河法院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坚持审判与服务并举,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和执行了一大批涉及企业的产权保护、股权转让、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施工等合同纠纷,依法平等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了企业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县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白河县人民法院 张惠 刘祖莉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