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阴法院:山洞中查出土火枪 两庄稼汉被追刑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26 15:04:04 阅读量:

    两村民非法持有土火枪,因担心被民警查获,竟藏于山上,终被追刑责。6月25日,汉阴法院对这两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胡军被判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被告人刘平被判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
    该院经审理查明,合意村村民胡军父亲在世时曾留下一支土火枪,后胡军一直将枪放在家里用于打猎并一直藏在山上。2017年6月14日,龙垭派出所民警向胡军进行走访,胡军矢口否认自家有土火枪。后胡军担心土火枪被查,将其非法持有的这支土火枪转移藏至娃娃石(小地名)刘平家树扒的石洞里。2017年6月26日,龙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进一步获悉胡军非法持有枪支。2017年6月29日,民警在兴春村进行走访了解,村民刘平亦矢口否认自家有土火枪。6月30日,民警再次找到胡军,胡军交代他和刘平所持有的土火枪均藏于刘平的树扒里,后民警又找到刘平,在刘平、胡军的带领下,从刘平家树扒一个石洞里查获土火枪两支,其中一支为胡军所有,一支为刘平某所有。经司法鉴定,二人持有的土火枪均为以火药为动力发身弹丸的非军用枪支。2018年4月27日,汉阴县公安局对涉案枪支予以收缴。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军、刘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分别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自愿认罪,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汉阴法院 成华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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