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留足冷静期 “破镜”再重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1 17:00:22 阅读量:

2018年6月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芝川法庭张伟法官的手机响了:“张法官,法庭中午有人值班吗?我家里正盖房子,刚给干活的把饭做了,想趁午休这会到法庭撤诉。”虽然电话那头没有直接表明身份,但听声音张法官就知道,是他承办的离婚案的原告罗某。过了二十来分钟,罗某和丈夫陈某欣然来到法院,撤回了离婚的起诉。

这已经是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又撤诉了。罗某(女)与陈某(男)均是韩城市芝川镇某村村民,二人于1992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开始共同生活,婚后于1994年2月育有一女,于2009年11月育有一子。二人白手起家,并肩奋斗,算来至今已有25载,日子过得虽然并不富裕,但也有滋有味。

丈夫陈某这些年来一直有个坏毛病,按说两口子闹意见很正常,但是陈某和妻子聊不过两句就动手。尤其是生了老二之后,因罗某既要操持家务,还要照顾小的,一些份内的事有时就忙的顾不过来,二人经常为此闹矛盾,罗某也挨了不少打。

2012年5月,罗某向法院第一次起诉离婚,经法官做调解工作后撤诉;2017年10月,罗某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最后经人说和后还是撤诉;2018年4月,距离上次起诉刚满6个月,原告便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从表象上看,似乎已满足了判决离婚的条件。

芝川法庭张伟法官承办该案,通过前期仔细阅卷、大量调查走访得出结论:罗某虽然先后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因原、被告双方结婚时间较长,感情基础牢固,且养育了两个孩子,生活的融合度很高,导致原告罗某多次起诉的主要原因,就是陈某动手打人的坏毛病引起的,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若草率判决离婚,必然对双方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若罗某下定决心改正不足,他们的婚姻还是可以继续的。

传唤被告到庭征求意见后,被告也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承诺打老婆的毛病坚决改掉,并向法庭出具了《保证书》,请求法庭给他一段时间,努力缓和关系。基于双方感情尚好的判断,在向原、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法律文书后,张法官并不急于安排开庭,而是在法定审限允许的时限内,多做调解和好工作,尽量给原、被告留足冷静期,争取能使他们重归于好。

事缓则圆,经过近两个月的磨合,最终出现了本文开篇时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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