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8 16:17:19 阅读量:
南郑法院大河坎法庭立足当地实际,发挥调解在民事案件中关系修复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优势,切实化解矛盾。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6年10月初,刘辉因工程资金需十万元用于周转,便找到朋友王伟帮忙。双方商议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王伟多次催要,但刘辉始终未还。王伟将刘辉起诉到法庭。
法官联系到刘辉,刘辉对于借款事实予以认可,但是表示目前确实没有多少钱偿还,希望法院能够劝王伟撤诉,等其有钱了一定偿还。法官对于刘辉的观点进行了法律施明:诉权是当事人的权利,法院无权干涉让当事人撤诉。如果其确实无能力一次性偿还给王伟,可以调解约定分次还清。只要在还款期限内按期偿还,既能够保证工程运作,又不影响个人征信。通过法官释明,刘辉表示愿意调解。后联系王伟,但王伟坚持法院判决。通过耐心与王伟交流后,了解到王伟担忧调解后刘辉还是不偿还借款。法官对王伟进行了耐心解释:调解作用与判决一样,若约定期限到期后刘辉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王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刘辉偿还借款全部确实很困难,分期付款能够保证债务偿清。通过法官解释,王伟表示同意调解。
后双方来到法庭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法庭经核实后依法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并予以送达,刘辉当场履行了第一笔还款并表示一定按期还款并对拖欠王伟借款表示歉意。王伟对刘辉处境表示理解,但希望朋友借钱的同时不要忘记自己借出了信任,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文中均为化名)
作者:李升、陈雅茹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