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8 11:22:00 阅读量:
4月19日,网络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20余万元;4月20日,拘传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5人,拘留3人;4月22日赴省外成功执结案件3起;4月27日,被执行人紫阳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携带着20万元现金来到紫阳法院,主动履行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这一幕幕的执行工作缩影是紫阳法院自4月18日发起“飓风行动”的真实写照。与此同时,该院对执行指挥中心的设施进行完善,重新调配人员并于当天即抽调3名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院长带头主办执行案件;新购置2台公务车辆,优先保障执行案件用车;4月23日发出执行工作进度通报;4月26日召开执行工作研判会,对执行终本案件整改工作进行分析,查漏补缺,再次明确任务时限,限期落实整改,拟定《关于紫阳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提请县政法委牵头审定……,一系列举措风驰电掣地推进中。
投稿人: 梅树宝 审核人: 吴庆华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