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6 17:49:12 阅读量:
近日,蒲城县法院党睦法庭通过微信视频开庭,成功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受到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2月28日,党睦法庭受理了郭某诉屈某离婚纠纷一案。由于被告屈某在广东省中山市打工,路途遥远,承办法官李斌受理后,根据实际情况并征询被告同意后,将该案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拍照,以微信方式向被告依法进行了送达。
3月31日,距本案开庭日期剩余9天,被告屈某主动联系办案法官李斌称其因工作原因及路途遥远无法到庭参加开庭。因该案系离婚纠纷,涉及解除当事人人身关系等重要法律问题,为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李斌经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决定采取远程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
4月10日上午9时整,法庭通过微信视频将千里之外的被告屈某连线到庭审现场,并全程对开庭信息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通过视频在线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庭审后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因原、被告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庭审后法官对该案及时作出了判决,并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被告屈某在接到判决书后,通过电话向承办法官表示,没想到通过微信视频能够开庭解决他们之间的离婚纠纷,既解决了其来回周折耽误工作的后顾之忧,又减轻来回开庭的经济负担,表示服从判决。承办法官李斌介绍,该案成功开庭审理,不但充分地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而且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便利了当事人,也节约了审判资源,效果良好。今后若遇到类似民事纠纷,法官会经过评估,借助“互联网+”,兼顾依法审判和便民利民,选择是否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
供稿人: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