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财务室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委托专业会计公司对全院资产进行清查,为进一步规范全院财务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悉韩城法院财务室将从预算管理、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内部控制、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财务监督等10个方面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和规范。实行出纳、会计各行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韩城法院 贺军莹 整理: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