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法院:夫妻诉讼离婚生嫌隙 扰乱法庭秩序被处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21 11:04:02 阅读量:

 吴起法院 李晓强

近日,吴起县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妨害诉讼事件,制止、处分了双方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71213日,吴起县人民法院在审理颜强与蒲丽离婚纠纷一案。上午12时,在第二审判庭门外楼道,颜强与蒲丽发生争吵并相互撕打,在场干警及时制止,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疏导,事件得以及时平息。随后通过与在场人员谈话、调取监控视频,证实颜强、蒲丽的行为已严重妨害诉讼秩序,情节严重,遂决定对颜强作出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对蒲丽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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