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法院:法律无情 法官有爱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7 20:38:26 阅读量:

 “我做错了,我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张某某跪在病危的父亲床边不断的忏悔并留下悔恨的泪水,这是2017年12月16日发生在蓝田县华胥镇被告人张某某家的一幕。

张某某是蓝田法院审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其父因患肺癌病情危重,期盼能够在临终前见儿子最后一面,无奈的家属向蓝田法院办案法官提交了申请书,恳请法官能够给被告人父亲最后一点希望。承办此案的蓝田法院副院长张利民收到申请书后高度重视,经过认真审查、核实相关情况,亲自前往看守所及华胥派出所联系,被告人张某某得知父亲病危,情绪异常激动,张院长同看守所管教民警反复给被告人张某某做思想工作,安抚其情绪。最终,经蓝田法院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允许被告人张某某回家探视。为确保探视安全顺利进行,张院长又会同县看守所、华胥派出所以及法院刑庭、法警队等相关部门认真研判,制定了严密的预案,做好了探视的全部准备工作,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律是无情的,但法官却是有爱的。人民法院不仅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还要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的被告人。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也请自我珍重,远离犯罪。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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