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2 16:36:48 阅读量:
11月1日,陕西勉县法院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全面推行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
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兑付工作,经与财政、银行机构协商推出的一项全新管理体制。
法院在协议银行开设一个执行案款专用账户,此后每一起执行案件立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赋给被执行人一个子账户,被执行人的款项进入子账户时,执行人员能够在执行办案系统中即时看到;执行人员发放款项时,通过网络进行审批,财务人员收到网络审批单后实施转款操作。
2017年9月,勉县法院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协议,在工行开设执行案款专用账户,并开始试运行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1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机制使每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款的流向一目了然,信息准确完整。可以减轻执行人员、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有效杜绝拖延兑付,挪用执行款等违纪现象的出现,增加案款管理的透明度。(陕西勉县法院:王亮)实习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