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0 19:15:06 阅读量:
王明武同志及代表一行首先旁听了审监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该案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上诉至市法院,市法院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因是涉及农作物种子质量问题,在农业聚集的鄠邑区有较强示范效应。庭审结束后,王明武同志及各位代表对鄠邑区法院庭审程序规范性、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庭审节奏把控等给予了高度好评,并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涉案农作物生长周期、质量标准、争议中提到的专有名词等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建议。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鄠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利从司法礼仪、庭审规范、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对本次庭审做了简要点评,并要求办案法官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认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为下一步裁判、调解做准备。
最后,区人大副主任王明武同志对鄠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法官辛勤工作表示亲切慰问,王明武同志指出,再审程序是法院审判的重要程序,是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程序,启动再审程序是对之前审判瑕疵的纠正,要求再审法官要吃透案情,精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甚至需要法官及时学习不同行业的专业知识,对法官综合素质要求极高。希望再审法官能够深入群众,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务必公正裁判,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区人大也将继续加强人大代表参与法院庭审活动,让人大代表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在了解中理解,在理解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
撰稿 彭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