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阎良法院携改革之势 速裁工作模式初显成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4 15:50:50 阅读量:

 近年来,西安阎良区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尤其是房屋买卖纠纷、物业纠纷等群发性案件频发,其中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的案件约占总量的70%左右,除部分疑难复杂及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外,简易民商事案件比例仍高达一半以上。面对新形势,为结构性、规模化地提高审判效率,阎良法院在前期经验基础上,同时不突破现行法律框架前提下,引进速裁审理机制,通过案件“繁简分流”,“电子送达”、简化式裁判文书运用,开启了速裁模式为主导的审判模式变革创新的进程。

天津恒阳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西安德嘉生物科技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在原告立案后,便被送至速裁中心,经法官助理与被告方电话沟通得知双方系多年合作伙伴,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经甄选,案件符合标准遂被速裁中心收案。承办法官于是一方面安排书记员通过“微信”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及原告方诉讼证据材料,一方面通过电话沟通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于是,还未等到开庭时间,双方便已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履行了部分案款,原告随后至法院撤回了起诉。自原告起诉至纠纷解决用时不过十三天。原告代理人由衷感叹道“法院效率越来越高了,我们从外地只过来了一次,困扰一年的纠纷就解决了!”

速裁模式在婚姻家庭案件调解中的作用也很突出,李军与秦莎离婚纠纷一案,涉及双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多方面内容,经法官在甄选案件了解案情时,便开始对双方作调解工作,发现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之后在法官助理电话“预约送达”的过程中仍继续进行调解,到庭审程序开始前,双方的诉求均已经确定,于是很快便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被快速处理了。

阎良法院速裁中心以员额法官配搭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团队化办案模式为构架,通过“繁简分流”机制,由员额法官自行选办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同时由法官助理第一时间跟进对双方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进行“预约送达”及庭前调解,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答辩、举证期缩短至一周以内,对后期审理、裁判等工作流程进行简化,最终达到灵活高效、低成本且社会效果良好的案件审理模式。

随着以上措施的全面推行,阎良法院速裁中心工作已初步显现成效,大量案件被纳入审理快车道,速裁模式下的办案周期缩短至20-21天,庭前调解的比例大幅度提升。大多数简易案件得到快速、高效审理的同时,既障了群众利益,优化了资源配置,也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速裁庭  何 升)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