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府谷法院执行局:为5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工伤保险待遇案款30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6 09:40:01 阅读量:

 近日,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霍武星执行团队克服种种困难,依法及时为唐某、梅某、同某、王某、杨某等5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工伤保险待遇案款30万元,并分别将案款发放到每位申请执行人手中。

 被执行人某煤矿与5位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由来已久,5位申请人曾于20144月至201412月期间陆续在该煤矿处从事车工工作、铲车驾驶装载工作,2015年经榆林市疾病控制中心确诊该5位申请人患有不同等级尘肺病,并经榆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不同等级的劳动力障碍程度。府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该煤矿向5位申请人支付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团队成员尚旭飞积极查找执行线索,鉴于该煤矿停产,无能力履行,而5名申请执行人属于特殊主体,团队多次积极联系煤矿的代表,告诫其如果不履行义务,将会把煤矿作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布,该代表承诺将想方设法凑钱。最终该煤矿的代表在3天内交来30万元案件执行款。由此,不难看出在执行工作运用信用惩戒失信机制能显示强大的威慑力。(府谷法院:李彦荣)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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