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1 11:45:05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刘婧怡 张磊 )8月10日晚,渭南市潼关县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和平路南段有烧烤店使用碳烤型烧烤炉具,产生大量油烟。接到举报后,市容执法大队迅速出动将其取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并暂扣碳烤型炉具。对于此次露天烧烤行为的快速处置、从严处理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赞扬。
自“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开展以来,城管局对店外经营露天烧烤实施“零容忍”态度,并对全县各门店做出了统一的口头及书面要求,三令五申铁腕治霾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仍有个别商户顶风违规。
城管局局长张向阳表示:对待露天烧烤行为,城管局将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成势”的治理方针,依法履职,坚决取缔。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