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法院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1 11:41:43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范建林)今年以来,韩城法院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市中院提出的工作要求,该院多措并举有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实现内外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市综治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市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考核排名,确保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顺利实现。市纪委将对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和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情况进行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进行问责。

三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银行、保险、证券、工商、公安、税务、房管、土地、车辆、不动产等管理部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实现对被执行人信息、财产的有效查询和控制。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对于怠于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限制投融资等措施,挤压其生存空间。对拒不履行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阻碍执行工作的其他案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厉制裁采取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低价或者无偿出让资产、故意放弃到期债权等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被执行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持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与专项执行活动,对涉民生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的绿色通道,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常态化、及时性机制。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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