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31 09:47:15 阅读量:
7月28日,陕西兴平法院民二庭法官冒着烈日远赴干县送达开庭传票,提升办案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白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欲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在得知被告因脑梗行动不便不能领取相关材料的信息后,我院民二庭同志为查明案件事实,冒着逾40度的高温天气,驱车百公里来到当事人家里,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告知了当事人各项权利义务,为案件下一步公正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午2点,同志们回到单位,汗水已浸湿了制服,但大家却因查明了案件事实倍感欣慰。
陕西兴平法院 杨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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