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家事审判工作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1 09:51:35 阅读量:


(王亚锋 刘庆民 通讯员:杨璞)副标题: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商洛中院调研洛南法院家事审判工作。2017年7月18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殷本明、民一庭庭长林小平、副庭长闫莉霞一行3人来到我院调研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我院副院长刘文忠及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殷本明副院长讲话

  座谈会上,殷院长首先介绍了上级法院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同时提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家事审判水平,更妥善的处理家事纠纷,有效化解家庭矛盾。他指出,省法院确定我市丹凤法院和镇安法院为试点法院,但为落实好本次改革,中院党组决定将试点工作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重点在商州、洛南、丹凤、镇安进行试点。试点法院要尽快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并建议吸收女员额法官进入该审判团队。 
  会上,林庭长和闫莉霞副庭长对洛南法院做好家事审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转变审判理念,体现柔性司法,家事案件重在调解,引入专业心理咨询机制,指派专业人员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二要保护感情利益,尤其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感情利益,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轮流抚养机制;三要改变审判方式,转变审判思路,不搞对抗式、辩论式庭审;四要配备家事调查员,由调查员参与调查和调解;五要创新方式方法,适当放宽家事案件审限,给当事人留三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不计入审限;六要教育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七要加强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建设。 
  殷院长强调试点法院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要不断充实家事审判力量,组建好家事审判团队,做好人员以及硬件设施保障。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要加大人身保护令的适用,注意保护弱势群体。 
  最后,刘文忠副院长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洛南法院将尽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中院的要求,为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努力。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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