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3 16:29:13 阅读量:
1999年,37岁的罗某(湖北人,女)和25岁的张某(陕西山阳人,男)以夫妻的名义来到陕西省韩城市打工。因为人生地不熟,生活一度陷入窘境。艰难度日中,二人竟打起了邻居年仅一岁半的儿子梁某的主意,私下商议找机会将梁某抱走,带到外地,卖些钱花。1999年10月份的一天,罗某谎称抱梁某出去玩耍,将梁某从其母亲手中骗走。随后,罗某与张某一起搭乘长途客车将梁某带到河北省磁县,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农户。八个月后,张某被抓归案。所幸的是,公安机关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连续奔波二个月,将梁某从买主手中解救回家。但罗某一夜之间似乎人间蒸发。
直到2017年2月份,罗某因家中失窃报警,不成想被公安机关逮了个正着!狡猾的罗某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寻常的报警电话牵出了她十八年前的拐卖儿童案。2017年6月21日,韩城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罗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对其依法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并判处了四千元罚金。
55岁的罗某接到判决书后泪流满面,悔不当初。当年,她伙同张某将梁某拐卖后,时常遭受良心的谴责,很快便与张某“分手”,但她一直没有足够的勇气去主动投案。其实,罗某遇见张某以前就已经成家,她后来却“有家不敢回”,一直躲在河北省打工,孤苦伶仃、提心吊胆地过了十八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罗某终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叹罗某当年一时糊涂,犯下重罪,不仅给梁某的父母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伤害,让自己的家人深深失望,还毁掉了她十八年的安稳岁月,更把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她锁进了冰冷的铁窗!(赵磊 王亚锋 通讯员:张延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