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9 13:42:38 阅读量:
为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省委政法委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院党组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敦促涉执行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生效裁判”的专项执行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共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向涉执行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发送敦促公告及司法建议函;第二步,对未按期履行生效裁判的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并向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第三步,对仍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国家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活动前期,我院已通过电子屏、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敦促涉执行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生效裁判》的公告,督促涉执行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告发出后30日内主动履行义务,并告知了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公告到期后,按照院领导统一安排,我院于5月18日拉开了集中执行“公职老赖”的序幕。行动当天,共出动警车6辆,抽调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共计30余人,穿戴整齐、全副武装,由主管副院长统一指挥,进行了誓师大会,随着任院长一声令下,执行队伍分三组依次出发,对我县辖区内涉执行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式执行。
本次活动,共计6天,完全执结案件18件,执行和解案件8件,撤销案件4件,拘传31人,司法拘留18人,罚款1人,共执行到位140余万元。其中,在对某局干部进行执行过程中,该局某领导拒不协助配合,并对我院执行干警进行言语攻击、妨害执行,后经我院主管副院长批准,将其强制带回接受调查,并作出了罚款的决定。调查中,我院办案法官对该领导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宣读了有关法律规定,并告知了妨害执行的严重后果,使该领导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写下检讨书承认错误。
此次“敦促涉执行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生效裁判”的专项执行活动,不仅表明了我院敢于“破执行坚冰”的勇气,更彰显了我院勇于“决战”执行难的决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守法尽责、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法院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陕西城固县人民法院 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