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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镇坪:申请执行超过时效 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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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6-15 20:13:49
信息简介:
申请执行人吴倩珍(化名)与被执行人曾大雄(化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 2002 年作出( 2002 )镇刑初字第 15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确定被执行人曾大雄 在刑满释放后三年内向申请执行人 吴倩珍 给付赔偿款 9937.7 元。 200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