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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省淳化法院:生前借款未收回死后家人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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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6-05 11:44:29
信息简介:
日前,陕西省咸阳市淳化法院在审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因债权人杨某已死亡,该院依法判决由被告荆某偿还给死者之母马某某等共同原告人的借款人民币 15000 元及逾期利息。 2011 年 10 月的一天,被告荆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杨某借款人民币 15000 元,写有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