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不问自取同居女友9万元 情可原但罪难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7 18:35:37 阅读量: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女子崔某与丈夫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异地。期间,谭某与崔某二人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互生好感随即自2016年初开始同居。同年3月,谭某在陪同崔某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得知了其银行卡密码。后谭某做生意缺钱,遂多次趁崔某不备将其银行卡盗走,从中分多次共取走近9万元。同年9月,崔某发现银行卡内财物被盗,在谭某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报案。民警处警时发现谭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向谭某阐明法律后果后,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案发后,谭某及其家属向崔某退赔了全部损失,崔某对谭某表示谅解,且称如果谭某当初因做生意向其借钱她不会拒绝。

庭审过程中,谭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称自己起初以为拿女朋友的钱只要还了就不会构成犯罪,但没想到情有可原但罪责难逃。

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谭某与崔某虽系同居关系,但涉案财物并非随意取用的小价值的生活用品,且双方的财产未形成共有关系。被告人谭某不问自取数万元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自愿认罪并真诚悔罪,已于案发后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另二人关系密切,且事发后仍继续共同生活并有组建家庭的意愿,经对被告人谭某开展社会调查,认为对其判处非监禁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综上,对被告人谭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刑庭   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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