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8 15:54:01 阅读量:
今年以来,澄城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七项措施,着力抓好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运行高效运转,提升反腐合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对反腐败协调小组四个重要作用的认识,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把反腐败协调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保证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反腐败工作动向,使反腐败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狠抓审判工作。积极整合审判资源,强化审判力量,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职务犯罪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案件协调会,共同研究探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争取形成共识。
三、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坚持从严惩处与严格依法办案相结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依法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该判处财产刑的要坚决判处,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四、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注意法院裁判意见与纪检监察部门党、政纪处分意见的有机衔接,对县纪委及上级纪委督办的案件,及时通报案件各环节的审理情况,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与纪委沟通。一方面通过提前了解案子情况等方式,加强与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力争把案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
五、规范信息通报。被告人系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严格按照中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执行,法院作出判决后,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裁判文书。
六、严格移送程序。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涉案对象以外的其他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也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提供相关材料。
七、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坚持发挥职能作用与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同步推进,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对腐败案件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公开审判和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教育警示,积极营造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的社会氛围。
该院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县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精神,把上级会议精神贯穿于反腐败协调和整个执法办案过程当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提高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提升与成员部门协作的能力,为全县反腐败协作工作谱写人民法院新篇章。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