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杜绝扶贫领域“小官克扣” 严肃查处资金“雁过拔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8 11:48:32 阅读量:

 消除贫困,须“对症下药”。可如果在照方抓药时短斤少两、掺虚作假,贫困之症自然也得不到根除。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多地发生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经各级纪委监察部门查处,多是“小官克扣,雁过拔毛”式腐败。有百姓反映问题时说过,纪委不能只着眼于“大老虎”。老虎虽大,离百姓还远,苍蝇虽小,却扑面而来,老百姓感受最多,最痛恨的也是在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的腐败。

2016年以来,中央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纪律保障扶贫,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势针对待扶贫领域的的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开支信息不公开,政务村务更新不及时、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势必会导致村干部、乡镇干部的权力集中。放眼脱贫攻坚的整个战场,贫困群众很少能够熟知顶层设计的复杂缜密、也很少能了解各地方迥异的扶贫政策和发展思路,再加上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留下的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薄弱,种种客观现实条件,为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提供了温床。

    现就围绕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方式方法,提一点我个人的看法。一是积极构建主管部门直接监督,纪检监察综合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下左右互通、县镇紧密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做到监督检查没有空白盲点、不留死角。二是把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督促和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把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为政治责任来承担,当作政治任务来落实。三是加强对基层扶贫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公开,让扶贫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严肃执纪,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决制止在扶贫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检查发现工作滞后、作风不实,将严肃追究,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全县通报,以严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市县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在这场伟大的脱贫攻坚战中,我们除了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精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外,还要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国家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扶贫资金一分一毫用到实处。国之兴也,视民如伤。只有在政策实施中确保“好经不能念歪”,确保政策实施者执行者廉洁自律,才能在扶贫工作中确保扶贫对象的权益,才能最终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刘婷 于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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