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7 16:44:20 阅读量:
4月27日,在第127个“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铜川市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在新区报告厅举行。铜川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康建军同志被铜川市委、市政府授予“铜川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康建军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恪尽职守,亲民为民的司法理念,用自己的无私无畏深刻解读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无上情怀,用自己的担当为民深刻诠释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内涵真谛。所承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群众服,他视办案质量如生命、以办案效果为标尺。多年来无因错误发回案件、无改判案件。连续多年办案数居全院办案前列。他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优秀法官,裁判文书多次被省院、市中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庭审被省院评为优秀庭审,并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面对荣誉,康建军说:“成绩代表过去,荣誉意味责任,意味着担当,更是对我今后工作的鞭策。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自己所挚爱的审判事业,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撸起袖子加油干!”
近年来,铜川市两级法院切实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工作,以先进典型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先后选树了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胡振华;全国优秀法官罗红涛、郭玉荣;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周少英、王晓亮;市级劳动模范高展宇、康建军等一批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扎实工作的优秀法官代表,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展示了法院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铜川中院将继续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超越、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