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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咸阳2男子酒后相逢起纠纷 持刀伤人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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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14 11:04:51
信息简介:
同村俩村民酒后狭路相逢,因琐事发生口角,其中一人便持杀羊刀,将另一人捅伤。 4 月 14 日,咸阳市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大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与被害人刘东系同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