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01 09:02:25 阅读量:
日前,经过咸阳市中院检查评比,三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考核评级中脱颖而出,被评为一级诉讼服务中心,并在市中院召开的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评级点评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近年来,该院以“强化硬件设施和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便民举措,着力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平台。该院在大厅分设登记立案、诉讼接待、速裁调解、信访投诉四个中心,各中心分工明确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窗口”功能,努力化解涉诉涉信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推进诉讼服务建设。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就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基础建设,主要功能发挥,岗位要求,制度建设,做了具体安排,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重视。二是强化服务设施、人员配备、凸显便民利民宗旨,提高服务效能。该院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硬件设施,诉讼服务中心办公使用面积230平米,以“柜台式”开放办公形式对外服务,开辟了当事人等候区,配备了休息座椅、书写台、饮水机、文书样式、老花镜,添置了应急药箱、雨伞、电子触摸屏、意见箱等,使群众诉讼、信访更为便利。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共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审判员10人,占全部人员的77%,速裁中心的5名法官,均是从院内各业务庭抽调的办案、调解能手、快手。2016年登记立案中心新受理案件2833件,99%以上的案件达到当日审查、当日立案,2日内繁简分流,其他案件均在法定期限7日内审查立案。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该院制定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则》等文件,对登记立案、收退诉讼费、查阅档案、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事项的办理程序、条件、审批期限作出了修改并制度化。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升服务形象,减少不必要的流程,更加便捷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四是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全方位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该院与县司法局在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快速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其次,该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对一些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或者涉众群体性案件,涉府案件,直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有利于快速解决当事人诉讼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审判压力。再次,该院全面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简单,争议不大,争议标的较小的案件,快捷过滤,繁简分流,速裁调解中通过电话征询,上门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参与,召集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了解当事人调解意见,释法明理,依法裁决,促使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得以解决。2016年,速裁调解中心办理速裁调解案件492件,平均结案日为10日,结案率达到了99.19%,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30件,诉前调解成功70件。最后,该院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解决好信访人缠访闹访问题,对直接访案件邀请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律师和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各种力量,共同教育疏导来访人员安心生产生活。对当事人确有合理诉求的案件,通过诉访分离,司法救助等方式促使得以公正公平解决,问题解决到位。
此次获评一级诉讼服务中心是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该院将以此次荣誉为新的起点,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创新便民举措,细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效,努力让每一位群众享受更优质、更贴心的诉讼服务。
作者:陕西三原法院 吕鑫 惠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