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官带着群众感情促调解 双方齐把法官夸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02 10:05:49 阅读量:

 小马系顾某广告公司员工,主要负责户外广告牌的安装工作。20157月的一天,小马在工作中因意外从高处摔落,导致颅脑损伤,伤情严重。事故发生后,顾某第一时间将小马送至医院救治,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共计20余万元,并安排专人护理两月有余。小马出院后,由于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遂要求顾某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20余万元,经劳动仲裁后,双方均不服,遂提起诉讼。

西安市未央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畅筱婧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诉讼文书,在送达过程中,双方均向法官诉说自己的难处。谈到此次意外事件,小马父亲几度落泪,认为儿子年纪轻轻,就造成七级伤残,以后的生活、工作都将受到严重影响,公司应当赔偿。顾某则认为,自己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其已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且为给小马治疗,公司已欠债,严重影响正常运营。顾某愿意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补偿,但小马诉请费用过高,实在无力支付。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庭前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始终处于对立的立场上,一时间,案件进入了僵局。畅法官遂决定针对双方的顾虑和需求,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从马某家庭贫困且急需用钱进行康复治疗,但广告公司必须维系运营才能再有支付赔偿款的可能两个方面入手,进行解释分析、阐明利害关系。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由广告公司分两期支付小马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广告公司当庭表示十日内支付首期费用8万元,绝对不耽误小马的康复治疗。

调解结束后,小马和家人不停地向法官表示感谢,顾某也很真诚地说:“调解过程一直在楼道进行,法官在楼道站了一上午,是真心替我们考虑,让我们双方能化解矛盾,法官递给我一杯热水,替我操心公司的发展,这和我想象中高冷的法官形象完全不一样。” (行政庭 李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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