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4 20:16:08 阅读量:
2017年2月14日,西方情人节气氛正浓,陕西省凤县法院执行大厅中也洋溢着似火的热情,在这里,执行干警正在为一起群体执行案件集中发放劳动报酬,共为28位劳动者发放工资9万余元。领款职工领取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怀着喜悦的性情向执行法官表示:不是情人胜情人,讨回工资暖人心。
2016年,宝鸡某化工有限公司因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停产,全年仅正常生产34天,导致巨额亏损,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伤赔偿金、场地租赁费等共计300余万元,濒临破产,企业中的职工也未能如期领到工资,劳资之间于是产生了纠纷。
2017年1月17日,28名宝鸡某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经劳动仲裁向凤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共计30余万元。当时职工群情激愤,连续两天围堵法院执行局,并到县委、县政府进行闹访,造成了负面影响,院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指示特事特办。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干警立即着手案件,在执行中,严格把握下列原则:一是充分理解、耐心劝导,对于年关临近,工人想拿到拖欠工资的迫切心情表示理解,及时做好职工情绪的稳控工作,承诺抓紧执行进度、尽快实现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充分沟通、达成谅解,将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向职工客观反映,让职工提高“企业是我家、困难共克服,同舟共济、共度难关”的认识,加强职工与企业之间的感情,争取让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合意;三是释法析理,加强执行力度:因企业常年停产,又近年关,负责人身在外地,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与负责人沟通,商讨执行方案,在沟通中得知,企业于2月初筹借到一部分资金准备购买原材料开工生产,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企业决定从周转资金中抽取9万余元,优先解决职工工资;四是充分贯彻谦抑执行理念,杜绝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保障企业长久运行。通过近一个月的努力, 2月14日,执行局召集双方当事人集中调解,并对执行到位的9万余元进行了集中发放,其中,9名涉案数额较小的职工全额领到工资,其余19人领取了部分工资,并与企业达成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企业开工生产后分期将工资全额补清。
本次系列案件的和解执行,化解了一起群体薪酬纠纷,及时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彰显了司法权威。今后,凤县法院执行局将坚持秉承司法为民的主旨,加大执行力度,争取为建设法治凤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 赵旭 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