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14 14:34:14 阅读量:
返款现场,申请执行人王某激动的说道:“感谢法院!我要了这么久的土地补偿款今天终于拿到了!”王某于2012年嫁到阎良某村,同年将户口迁至该村并一直在该村生活。2015年,该村征地补偿款下来后,村委会却一直未按补偿款分配方案给王某分配补偿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支付王某相应数额的补偿款,但村委会及村民小组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其余11名当事人的情况和王某基本类似。无奈之下,王某等12人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将上述12起案件合并执行。被执行人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收到相关执行文书后,并未按通知的要求履行义务。后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取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最终执行到位22万元款项,而这距立案仅半个月时间。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阎良法院在今年元旦、春节前后部署开展一系列的执行活动,对涉民生案件、群体性案件开启“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同时大力采取公开曝光、悬赏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拘留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西安市阎良法院: 曹正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