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该页面已存档
标题: 咸阳一男子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 交通肇事获刑罚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7-01-16 13:40:12
信息简介:
1 月 12 日,咸阳市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常磊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保持安全车速,从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一年。 据查: 2016 年 9 月被告人常磊无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