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拉响车启动 强制执行款归来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10 18:52:21 阅读量:

 2016118日上午,西安市阎良法院执行法官在掌握了被执行人王江江(化名)的行踪后,在法警的配合下展开行动,,通过守候、布控,将其带回法院。经过一上午的释法说理和教育,王江江在司法拘留与履行案款中作出选择,下午2时许,其家属向法院交来了4万元。

20146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周红无证驾驶摩托车途经一村庄时与同方向驾驶电动车的秦舒(化名)相撞,致秦舒当场死亡,因周红系农村低保户,又是残疾人,其所乘的摩托车为王江江所有,因此,该案在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周红应赔偿秦舒家属各项费用33万余元,王江江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11万元的连带责任。

案至执行后,阎良法院在执行中要求王江江履行法律义务,可王江江对于让其承担责任的判决一直想不通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释法讲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然而201610月底当履行期限到期后,王江江再次拒绝履行。

面对王江江这个“法盲”,在 “温情执法”不起作用后,执行法官组织人员对其强制执行,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交到案款后,王江江许诺愿意将剩余案款于年底前交至法院。考虑到王江江目前的经济情况,阎良法院暂缓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西安阎良法院:阮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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