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04 10:36:57 阅读量:
90后小伙不思进取,游手好闲,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却不思悔改,为筹毒资又走上了犯罪道路,盗窃、抢夺“样样通”,终获刑入狱。11月4日,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抢夺案,被告人梁东犯盗窃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25目,被告人梁东在三原县博时网吧上网时,趁刘洁玩游戏之际,将其放在电脑旁的粉红色苹果6s手机盗走,后逃离,经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人民币4100元;2016年3月30日,被告人梁东在三原县政府街尾随被害人刘美至屈家巷口时,趁刘美不备时夺走其手中的 VIVO手机,后逃离,经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鉴定,被抢夺手机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梁东2015年3月20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16年5月17日被告人梁东被三原县公安局民警在三原县南大街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梁东犯罪所得有一部分用于吸食毒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1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梁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梁东犯盗窃罪、抢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梁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梁东以前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系有前科,且因吸食毒品而实施犯罪,量刑时可适当从重处罚,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作者:咸阳市三原法院 吕鑫 张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