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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咸阳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 法院判决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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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06 10:55:14
信息简介:
9 月 5 日,咸阳市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认定该次事故在保险有效期限内,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原支公司应在保险限额范围直接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被告张鑫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 ;2015 年 6 月 10 日 7 时许,原告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