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7-06 12:06:21 阅读量:
7月1日,咸阳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秀法官”暨“办案标兵”表彰大会,永寿法院民庭庭长杨修仓和行政庭助理审判员郭堃分别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杨修仓法官为了追求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他充分发扬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宁肯自己多受累,不让群众多跑路,想方设法减少当事人间的矛盾和冲突,尽最大努力采取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每年年终考评中均名列该院前茅。
郭坤法官大部分时间在基层法庭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平时的办案中,他积极和辖区的司法所、村组联系,使许多涉及农村问题的案件得到调解处理。在调解中他发挥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工作方法,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三年结案数位居永寿县法院前列。
扎实的工作,严谨的作风,使得永寿法院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将继续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以严格执法,不断开拓的勇气迎接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