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05 11:44:29 阅读量:
汉中洋县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本网讯(洋县法院 陈宝雄 杨光钰)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树立司法权威,洋县法院严厉打击各类妨碍民事诉讼行为。
近日,该院在开庭审理原告白某诉被告张某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被告张某无视法庭纪律,居然在庄严的法庭上发飙,拍桌子、以侮辱性言语高声谩骂原告白某,致使旁听的双方亲属参与争吵,庭审被中断而无法顺利进行。
鉴于张某在事后悔过态度良好,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对张某罚款1000元的决定。收到罚款决定书后,张某表示对处罚无异议,并于当日主动交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