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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房纠纷引刑案 互让几尺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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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5-20 16:46:34
信息简介:
一个要建房子,一个不让对方在自己家门前空地建房子,因建房问题一言不合,邻里之间大打出手,导致被害人构成轻伤。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汪某与张某是相邻而居的两户人家。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