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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汉中市勉县水利局违法强拆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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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5-09 12:09:44
信息简介:
夏明飞 原告曹某诉勉县水利局行政强制拆除一案,最终以调解结案。被告勉县水利局赔偿原告曹某损失40000元。 2013年3月10日,被告勉县水利局在实施勉县漾家河防洪工程治理过程中,在与原告曹某位于漾家河河道范围以内的水泥预制厂就拆迁协商未果情况下,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