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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倾倒垃圾产生纠纷 捅伤他人难脱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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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5-04 11:32:42
信息简介:
在公用垃圾池倾倒垃圾并无不妥,但是与他人因倾倒垃圾产生争执后却捅伤他人,本来占理的事情却变成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河南光山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