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武法院一“简”二“便”三“加强”为春耕生产护航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9 09: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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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武法院 高金瑞
长武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两提升”为落脚点,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创新审判工作为第一要务,积极作为、主动服务,注重矛盾化解,针对当前春耕时节辖区内涉农案件增多问题,创新工作机制,采用一“简”二“便”三“加强”为春耕生产护航。
一简是指采用简易程序。长武法院本着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对涉农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均适用简易程序,尽量缩短审限,减轻农民的讼累。
二便是指开辟绿色通道与开展巡回审判。前者为,对涉农案件做到“五优”,即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保证农民不因打官司影响春耕生产;后者为对于涉农案件坚持巡回审判为主、法庭办案为辅的原则,坚持农时下乡送达法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灵活安排调解、开庭时间,确保办案不误农时,尽量实行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力争当场解决纠纷。
三加强是指加强打击涉农犯罪、加强法制宣传、加强司法救助。从严、从快打击对制造、销售、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以及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等各类侵犯农民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处;加强法制宣传,结合一村一法官机制,利用巡回审理的时机,向农民群众宣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其依法维权意识,确保农民在签订承包合同、购买农资时能加强自我保护;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符合法定条件的,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积极与党委、政府协调,扩大司法救助基金来源,对生活确有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缺乏执行能力的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