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该页面已存档

标题: 永寿法院: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6-04-27 19:41:35
信息简介: 2014年9月10日, 被告 大华超市招录原告白利为促销员, 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也没有 为她 缴纳工伤保险,只是保证 试用期月工资850元 , 试用期为一个月。2014年9月19日17时许,白利在大华超市工作期间,使用梯子取货时不慎从梯子坠下,致摔伤,经医院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