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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诚实信用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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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4-21 15:07:59
信息简介: 马某丈夫2012年9月29日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签订了康宁终身保险合同,保险金额10000元,保险费1050元。依照合同第三条规定,保险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合同开始生效,并承担保险责任。丈夫按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交足了两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