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30 10:57:04 阅读量:
3月25日上午,在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雷红新同志以全票当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雷红新,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1年8月至1988年9月,西乡县公安局预审员、秘书科副科长;1988年9月至1990年9月,汉中地委党校学员;1990年9月至1993年3月,西乡县委办公室干事;1993年3月至1995年12月,西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政研室副主任(其间: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参加陕西省委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5年12月至1997年10月,西乡县公安局副局长;1997年10月至1998年2月,西乡县法院副院长;1998年2月至2003年1月,西乡县法院院长;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南郑县法院院长(其间: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参加陕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2005年5月至2011年11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1年11月至2016年1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2016年3月,当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