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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经开管委会不理市民公开申请,西安未央法院判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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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25 12:36:12
信息简介: 近日,未央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经开区管委会对李某某等七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原告李某某等七人,分别在万科金域华府购买商品房,2015年9月1日,七原告向被告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被告分别公开其所购买的商品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