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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咸阳:KTV里遇熟人喝酒闲聊 酒后言语不合故意伤害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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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3-23 17:28:24
信息简介:
3月23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新、张东、左楠因在ktv包间与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厮打,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三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六个月。 据查:2015年元月一天晚上,三被告人王新、张东、左楠相约到三原县一ktv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