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亲 不 如 近 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23 17:20:53 阅读量:

         2016年2月的一天,家住白水县文化村六组村民周某来到村委会反映,他家二矿井东侧责任田被邻地陈某家侵占,要求赔偿。希望村干部主持公道,给自己一说法。

村干部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村调委会主任及该组组长等人对此事进行处理。经调查走访,现场查看,实际测量,终于弄明白事情的原委。
原来周某和陈某在村东头二矿井东侧有责任田各一块,周某种埝上一块,陈某种埝下一块,为邻地,上下埝不到一米高,周某说陈某挖埝边越挖他的地越少,对此他说过陈某,可他依然我行我素,不予理睬。周某很是气愤,要求陈某给自己赔偿。
话说陈某也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本来我两家就是邻居,多年关系特别好,总是你帮我、我帮你。只因前几年他说我家猫偷吃了他家乌鸡,我也没看见,你也没来告诉我到底吃了几只,咋个赔,就在门前大喊让所有邻居都知道,而且你赶到我家气也不松一口地打死了我家的猫。还有他前几年把我父亲坟边的树挖了,说树根长到他家地了。他说我挖他的埝边,我是锄埝边的草,就因为我家猫吃了他家乌鸡,几年来没少给我找事,从他地里剪下来的树枝,锄掉的草都扔到我地理,现在我的地都快让他踏成一条路了,还有摘我苹果,没有他干不了的坏事。你们若不信,可以亲自去看看。”
听罢陈某的满腹牢骚,李主任立即说,我和组长还有村上一些人都丈量过了,谁也不多,谁也不少。仅靠挖埝边能多挖出几分地吗?都是邻居,多年关系又这么好,何必为一点琐碎小事伤了和气。你们都应该自我反省,多想别人的好,反思自己的不是。陈某觉得李主任说的有理,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陈家的猫吃了周家的乌鸡,周家几年前没有提出赔偿,现在也不赔偿,此事以后不得再提;陈某以后不能再挖周某地埝边;周某不能再从陈某家地里当路走。他们都很赞同,握手言和。
从以上案例看,周某与陈某的主要矛盾,挖埝只是一方面,主要还是几年前陈家的猫吃了周家的乌鸡是矛盾的根源所在。如果当年陈家有一句“对不起”,周家也不至于打死陈家的猫,也许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多矛盾。经过调委会多次的劝解、调解,他们的关系逐渐正常化了。我们相信邻里之间应该互助互谅,互让互敬就不会有什么大的矛盾。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谁说不是呢?
 
白水县司法局基层股 权芳红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