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16 16:39:41 阅读量:
男子因赌博欠下高利贷,为还债便骗取他人12万元。2月15日,城固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盛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4月,余盛因赌博欠下高利贷,为还赌债,萌生用虚假身份以交朋友为由骗取钱财的歹念,并着手准备假身份证伺机作案。2015年7月,余盛从江西乘坐长途汽车窜至城固县,并以“张永玖”的身份申请了一张电话卡,后以虚构的某项目部工作人员“龙光荣”的虚假身份与人搭讪,期间认识了被害人何萍,并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随后的几日,余盛多次邀请何萍散步、聊天,两人感情逐渐升温。在取得了何萍的信任之后,余盛称可以帮助何萍做地产中介投资赚取高额回报,经多次游说,何萍便答应了余盛的提议。8月4日,余盛顺利从何萍家中骗取现金12万元后离开,并将作案用的假身份证和作案专用手机、手机卡一并丢弃,潜逃回江西老家,将所得赃款偿还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