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勉县法院快立快审一天为农民工追回报酬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05 10:38:59 阅读量:

  


 

“感谢人民法院给我们要回了血汗钱,今天终于可以回去过个安心年了!”。2016年2月4日,当原告苟小斌等三位农民工从勉县法院武侯法庭办案法官

手中接过1.3万元工资后,情不自禁的对法庭工作人员说出了自己的谢意。而本案从受理到追回报酬不到24小时。

原告苟小斌,张大年,蒋晓成居住在勉县茶店镇偏远山区,经济条件较差。当地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维持家庭生计。2014年,三人一起到同村村民施小城分包的建筑工地干活。当年工程结束后,施小城因总承包方未支付自己工程款为由,对应付给原告三人的1.3万元工资未支付。此后两年多,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工资,被告总是东躲西藏,推三阻四,未支付分文。直到前两天,三人得知施小城今年刚回到家,便一起到被告家中再次索要工资,施小城仍以自己没有结清工程款为由再次推托。眼看猴年春节将至,原告自己心里窝火,家人又指责埋怨,三人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筹莫展。

 
通过电视新闻报道, 原告听到各地法院在年底都在全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勉县法院前不久还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三位农民工兄弟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讨要自己的工资。2016年2月3日下午,三人便一起来到勉县法院武侯法庭提起诉讼。原告立案时已经是农历腊月廿五,化解三案迫在眉睫,武侯法庭庭长了解案情后,亲自向被告施小城打电话核实相关情况,责令其在2月4日立即来法庭协商解决此事。次日上午被告施小城到庭后,副庭长王建军和书记员文英强耐心细致向被告做思想工作,结合当前形势,列举相关案向其宣讲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长达三个小时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施小城当场向原告履行了拖欠1.3万元的工资,该案从立案到办结还不到24小时,法庭成功为三位农民工兄弟要回了1.3万元血汗钱,至此,三起拖欠2年多的工资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于是就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天恰逢立春,阳光明媚,三位农民工兄弟洋溢着笑容,高高兴兴拿着要回的工资去县城置办年货,也祝愿他们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针对涉农民工案件,近年来勉县法院始终坚持“快速立案,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及时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减轻农民工的诉讼成本,让农民工打得起公司,打得赢公司。(文中人物系化名)
(勉县法院 王建军 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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